《法句經註釋》第7則本事 — 提婆達多的本事(Devadattavatthu)‧ Dpd 9–10
法曜比丘編譯
版本 2026年10月18日 ‧ PDF 與內文同步
2026-10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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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提婆達多的本事(Devadattavatthu)
“anikkasāvo kāsāvaṃ, yo vatthaṃ paridahissati.
apeto damasaccena, na so kāsāvamarahati. (Dpd 9)
“yo ca vantakasāvassa, sīlesu susamāhito.
upeto damasaccena, sa ve kāsāvamarahatī”ti. (Dpd 10)
未離濁染的人[M.1.52],若穿上袈裟衣,
卻遠離調伏與真實,他便不配穿袈裟。(法句 9)
若有人已吐除濁染,善安住於諸戒,
具足調伏與真實,他才確實配得上袈裟。(法句 10)
提婆達多的因緣故事
導師住在祇陀林時,針對提婆達多在王舍城獲得袈裟一事,說了這篇以「未離濁染」(kāsāvalābhaṃ)開頭的法教。
有一次,兩位上首弟子各自帶著五百名隨行比丘,向導師告辭、禮敬後,從祇陀林前往王舍城。王舍城的居民兩人、三人,或更多人結伴,供養前來的客比丘。有一天,舍利弗尊者作隨喜開示[P.1.78],如此說法:「優婆塞們,有人自己布施,卻不勸導別人布施;他無論投生何處,都能獲得財富圓滿 (bhogasampada),卻不能獲得眷屬圓滿 (parivārasampadaṃ)。有人自己不布施,卻勸導別人布施;他無論投生何處,都能獲得眷屬圓滿,卻不能獲得財富圓滿。有人自己不布施,也不勸導別人布施;他無論投生何處,連足以填飽肚子的酸粥也得不到,無依無靠,沒有資助。有人自己布施,也勸導別人布施;他無論投生何處,即使歷經百生、千生、十萬生,都能獲得財富圓滿與眷屬圓滿。」
一位有智慧的人聽了這番法教,心想:「這法教真是奇妙,真是難得!所說的道理真好,我應當造作能成就這兩種圓滿的業。」於是邀請長老:「尊者,明天請接受我的供食。」長老問:「優婆塞,你需要多少位比丘?」他問:「尊者,您的隨眾有多少位?」長老說:「優婆塞,約有一千位。」他說:「尊者,明天請和所有人一起接受我的供食。」長老默然接受。這位優婆塞走在城中街道上,勸導人們說:「各位母親、父親,我已邀請一千位比丘。你們能供養多少位比丘的飲食?你們又能供養多少位?」人們各按自己的能力[P.1.79]說:「我們供養十位。」「我們供養二十位。」「我們供養一百位。」優婆塞說:「那麼,我們就在同一個地方集合,一起供食吧。大家把芝麻、米、酥、蜜、糖漿等都帶來。」於是讓他們把物品集中在一處。
當時,一位家主給他一塊價值十萬的香袈裟布 (gandhakāsāvavattha),說:「如果你供養的物品不足,就把這塊布變賣,用來補足缺少的部分。如果已經足夠,就送給你想送的那位比丘。」當時,他準備的一切供養物品都已足夠,沒有任何缺少。他便問眾人:「各位,這塊袈裟布是一位家主說了這番話之後送來的,如今多出來了,我們要把它送給誰?」有人說:「送給舍利弗長老。」有人說:「長老常在莊稼成熟時前來,隨後便離去;提婆達多卻在我們的吉事、凶事中幫忙,像水缸一樣,總在這裡。我們把它送給他吧。」眾人一起議論時,主張「應當送給提婆達多」的人較多,於是把它送給提婆達多。他把布裁開、縫好、染色,做成下衣、上衣,穿著到處走。人們看見後,說:「這不適合提婆達多,適合的是舍利弗長老。提婆達多穿著不適合自己的下衣、上衣,到處走動。」後來[P.1.80],一位住在外地的比丘從王舍城前往舍衛城,禮敬導師,相互問候後,導師問起兩位上首弟子是否安住,他便從頭說明整件事。導師說:「比丘,他並非現在才穿著不適合自己的衣服,過去也曾如此。」接著說起過去的事:
從前,梵授王在波羅奈治國時,城裡有一位獵象人,不斷殺象,取來象牙、象爪、象腸及厚實的象肉販賣,以此維生。當時,一座森林裡有數千頭象,覓食後行走時,看見了辟支佛。從此以後,牠們往返經過時,都跪下禮敬,才繼續離去。有一天,獵象人看見這情形,心想:「我殺這些象十分費力,而牠們往返時都禮敬辟支佛,究竟是看見什麼才禮敬的?」他認定是袈裟,便想:「我現在也應當弄到一件袈裟。」一位辟支佛下到天然湖泊洗浴,把袈裟放在岸邊,他便從中偷走一件衣服,拿著長矛,將自己連頭裹住,坐在那些象往返的路上。象群看見他,以為是辟支佛,便禮敬後離去。他用矛刺殺走在最後的一頭,取走象牙等,把其餘部分埋在地裡[P.1.81],然後離去。後來,菩薩投生為象,成為象群的首領。那人當時仍這樣做。大士知道自己的象群有所減少,便問:「那些象去了哪裡?怎麼變少了?」眾象回答:「主人,我們不知道。」他說:「牠們若要去哪裡,不會不先告訴我就走,一定有危險。」他懷疑:「危險一定出在那個披著袈裟坐在某處的人身上。」又想:「應當查明這件事。」於是讓所有象先走,自己落在後面,慢慢前來。其他象都禮敬離去後,那人看見大士前來,便收起袈裟,擲出長矛。大士保持著念前來,往後退去,避開長矛,接著心想:「那些象是被這個人殺害的。」便衝上去捉他。那人躲到一棵樹後。大士心想:「我要用鼻子把他連同樹一起纏住,抓起來摔在地上。」這時看見那人拿出袈裟給他看,便想:「如果我加害此人,我對數千諸佛、辟支佛、漏盡者的慚心,就會受到破壞。」於是忍住,問道:「我這麼多親族,都是你殺害的嗎?」那人回答:「是的,主人。」大士說:「你為什麼做下這麼嚴重的事?你穿上不適合自己、卻適合離貪者的衣服,做出這樣的事,所作的實在嚴重。」說完,又進一步斥責他,說出「未離濁染[P.1.82]而穿袈裟……那樣的人才確實配得上袈裟」這首偈,再說:「你做的是不應做的事。」便放了他。
導師說了這番法教,將本生與現在相連,說:「當時的獵象人就是提婆達多,斥責他的那頭大象就是我。」又說:「比丘們,提婆達多並非現在才穿著不適合自己的衣服,過去也曾如此。」接著說出以下偈頌:
“anikkasāvo kāsāvaṃ, yo vatthaṃ paridahissati.
apeto damasaccena, na so kāsāvamarahati. (Dpd 9)
“yo ca vantakasāvassa, sīlesu susamāhito.
upeto damasaccena, sa ve kāsāvamarahatī”ti. (Dpd 10)
未離濁染的人[M.1.52],若穿上袈裟衣,
卻遠離調伏與真實,他便不配穿袈裟。(法句 9)
若有人已吐除濁染,善安住於諸戒,
具足調伏與真實,他才確實配得上袈裟。(法句 10)
也應當以《六牙本生》(《本生》1.16.122–123)說明這個道理。
逐句解說
這裡[V.1.49],「未離濁染」,是指帶有貪等濁染,仍有濁染。「將穿上」,是指以下衣、上衣或敷具的方式受用;也有「將穿著」的異讀。「遠離調伏與真實」,是指遠離、缺乏、捨棄了諸根的調伏,以及屬於究竟真實一方的真實語。「他便不」,是指這樣的人不配穿袈裟。「若已吐除濁染」,是指藉由四道吐除濁染、棄捨濁染、捨斷濁染。「於諸戒」,是指於四遍清淨戒。「善安住」,是指好好地安住,穩固地立足。「具足」,是指具足諸根的調伏,以及前面所說的真實。「他才確實」,是指這樣的人才配得上那塊香袈裟布。
偈頌結束時[P.1.83],那位住在外地的比丘成為入流者,其他也有許多人證得入流果等。這次開示使大眾獲得利益。
提婆達多的故事第七終